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伟德国际教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繁荣校园文化,增强教职工身心健康,并为伟德国际参加校外各类比赛、表演活动提供平台与人才储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会,是指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由具有共同爱好的本校在职教职工自愿组建、自我管理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各类协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活动内容应积极向上,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校工会文体委员会负责对各协会的成立、日常活动及经费使用进行宏观指导、审核与监督。文体活动的开展主要由校工会文体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
第二章 协会的成立、注册与注销
第五条申请成立协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一个明确的协会宗旨、规范的名称和完备的章程。
2.拥有一支较为稳定的骨干队伍,发起会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且须至少来自3个及以上二级单位。
3.同一性质或名称的协会,全校只设置一个。
第六条协会成立流程:
1.由发起人向校工会文体委员会提交《协会成立申请表》、协会章程及会员名单。
2.校工会文体委员会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报校工会审批。批准后,协会方可正式成立并开展活动。
第七条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或责令整改:
1.连续一年未开展任何活动。
2.注册会员人数长期低于10人,经整顿后仍无改善。
3.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 协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凡本校在职教职工,承认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权利:
1.在协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协会工作及经费使用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十条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及秘书长若干名。协会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热心协会工作,乐于奉献。
2.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扎实,能团结广大教职工。
第十二条协会会长的选任,须经过以下程序:
1.由协会内部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候选人。
2.校工会文体委员会主任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报校工会审批、备案。
第十三条协会会长全面负责本协会的工作,包括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日常训练、落实活动方案及对外联络等。秘书长负责经费管理等具体事务。
第五章 活动管理与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各协会应以校内活动为主,日常训练由协会自行组织。鼓励各协会承办或协办全校性比赛活动,并代表学校参加对外交流、比赛和表演。
第十五条经费申请与报销流程:
1.日常无固定经费下拨。协会可以根据日常运行情况提出预算资金需求,校工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协会在组织具体比赛或大型活动前,可向校工会单独申请专项活动经费。
2.申请时需提前向校工会文体委员会提交详细的活动方案、经费预算明细及预期效果。
3.活动经费额度由校工会根据活动内容、规模和预算合理性进行评审后确定。
4.活动结束后,由校工会授权协会会长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发起报销程序。报销票据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背面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协会会长签字,并附活动新闻稿和照片等证明材料。
5.经费须专款专用,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超支部分由协会自行承担。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各协会应在每年年初向校工会文体委员会提交年度活动计划,年底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含活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十七条校工会每年将根据各协会的活动开展情况、会员参与度、经费使用规范性以及为学校争得的荣誉等进行综合考核,对优秀协会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协会,将限期整改或予以注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